其實每個法官對於證據的界線大致相同

只要依據法條

你也能大概知道法官會如何判

比如抓姦來說

拍到姦夫淫婦的裸體算證據嗎?

錄到兩人的叫床聲算嗎?

問10個8個會說算

no~模糊地帶

如果說你證據很多又充足

不差這一兩個

那麼就有百分之80法官站你這

如果證據不多可能這2種又是關鍵證物

那只能求老天求法官了

整體說證據就是要有性交和的可依據證據

比如正性交你就拍得很清楚

或叫床聲同時你也錄到動作

那沒話說

在台北有則新聞就有法官依據叫床聲判人有罪

陳男與陳女通姦

陳妻不知道第六感很準還是怎地放了支錄音筆在陳男車上

錄到在車上正車震的叫床聲

台北地院將2人依通姦罪各判6個月

一位法官說刑法通姦罪構成要件是發生性行為

如衛生紙.保險套等等依據

則即使查到雙方脫光光在床上形同捉姦在床

也不構成犯罪

要證明的話最有利的還是拍到性交照

或對方已生小孩

至於錄音定罪則相當罕見

所以如果要一發即中

請蒐集重點證據

別白做工阿

                 溫馨幸福徵信社原創文 轉載偷用必究

arrow
arrow

    溫馨幸福徵信社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