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每個法官對於證據的界線大致相同
只要依據法條
你也能大概知道法官會如何判
比如抓姦來說
拍到姦夫淫婦的裸體算證據嗎?
錄到兩人的叫床聲算嗎?
問10個8個會說算
no~模糊地帶
如果說你證據很多又充足
不差這一兩個
那麼就有百分之80法官站你這
如果證據不多可能這2種又是關鍵證物
那只能求老天求法官了
整體說證據就是要有性交和的可依據證據
比如正性交你就拍得很清楚
或叫床聲同時你也錄到動作
那沒話說
在台北有則新聞就有法官依據叫床聲判人有罪
陳男與陳女通姦
陳妻不知道第六感很準還是怎地放了支錄音筆在陳男車上
錄到在車上正車震的叫床聲
台北地院將2人依通姦罪各判6個月
一位法官說刑法通姦罪構成要件是發生性行為
如衛生紙.保險套等等依據
則即使查到雙方脫光光在床上形同捉姦在床
也不構成犯罪
要證明的話最有利的還是拍到性交照
或對方已生小孩
至於錄音定罪則相當罕見
所以如果要一發即中
請蒐集重點證據
別白做工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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